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卫生、交通、民政、旅游、水务、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镇建设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