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植被景观保护第五十条有效河池市人民政府、巴马盘阳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寿村落民居列入保护范围,统一规划、分类保护、妥善修缮。新建、改建民居应当体现当地传统民居特色,注重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做到显山、露水、透绿,体现地域及自然山水特色。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