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第十七条有效巴马盘阳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