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十六条已修改〔人才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学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等制度,为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