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农业科技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鼓励和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农业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发展涉农新兴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