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条已修改〔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应用和科学技术发展保障等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