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优惠待遇的,由有关机关取消其待遇,并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