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第六条已修改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者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可以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作个别调整。年度计划作个别调整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