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办法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