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城市规划、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农业新品种引进、气象能源开发以及非气象主管机构承担的大气环境评价等使用的气象资料,须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查、鉴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