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本市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投诉,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