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卫生、体育部门,应当加强老年人自我保健和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支持老年人建立群众性的健身组织,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