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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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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庭保障
第十七条
有效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的遗产和接受遗赠的权利。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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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