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林业工作。自治县的乡镇林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林业工作。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