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