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运输木材、竹、柴、炭、松香等主要林产品和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必须依法办理运输证件。凡调运的木材、种苗,必须经自治县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后,凭检疫证运输。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