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指的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