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州、县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总体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计划及措施。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