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划定草原乡间道路,设立标志,加强管护。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不得离开固定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碾压破坏草原植被。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