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草原围栏、棚厩和水利水电、试验基地、饮水点、道路、桥梁等设施。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