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第三章 生态城建设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生态城推行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积极发展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等多方式协调、绿色环保、换乘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生态城采用环保节能型公共汽车;建设步行、自行车专用慢行系统;在符合条件的主干路、次干路设立公交专用道。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