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