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条有效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保障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