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节 建设工程规划第三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预售登记等部门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机构,应当依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