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二十条有效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