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