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