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农村公路的养护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自然条件特殊、养护困难的农村公路,可以采用分段承包的方式进行。农村公路养护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