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四章 规划实施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按照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