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六章 司法保障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涉及投资环境的行政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