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经营、加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止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