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第五条已废止各级财政应当从科学技术、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中间试验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