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三十一条有效管道燃气用户改装、拆除燃气经营企业维护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费用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