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社会保险、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登记注册、纳税、征信等信息共享机制。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