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流域规划与产业发展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在赤水河流域内推广节水、节能型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废弃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