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合同的发包方是拥有资源、资产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完善的地方,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发包。承包方可以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含户、联户、个人合伙、专业队组),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应提供财产担保,并提供保证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有优先承包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