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第二章 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第六条有效代表应当按规定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以下简称大会),参加各项议程,依法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