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第六章 代表活动的服务与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