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工商、财税、价格、融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信息,为中小企业及创业人员提供咨询、信息和指导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