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鼓励和支持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展演和节日民俗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发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