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应当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特色村寨的保护工作,对民族特色民居建筑风貌保存完好,以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技艺、习俗保护传承较好的村寨应当命名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单位。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