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培养、命名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