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