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