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时,应当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及土地复垦等义务。大中型矿山企业所涉及的采场、坑口、通风口、选冶厂、道路、排土场、尾矿库、办公及生活用地等,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勘查和开采小型及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的勘查作业区、采矿区、生产生活及附属设施用地,应当申请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