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第十七条有效开采大型、中型、小型矿产资源,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方式出让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由探转采取得的采矿权除外。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的,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有偿方式出让采矿权,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转让。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