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六章 地下综合管廊第四十二条有效入廊管线的权属单位应当向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