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居住权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调整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居住权关系,保护房屋居住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