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金融发展工作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统筹规划、合作开放、提升服务、防范风险的原则,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