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金融业发展第十四条有效支持保险中介、资信评级、资产评估、金融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